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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民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团中央、总政治部关于命名和向全国中小学推荐百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30 19:56:07  浏览:857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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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民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团中央、总政治部关于命名和向全国中小学推荐百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通知

国家教委、民政部、文化部、国家


国家教委、民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团中央、总政治部关于命名和向全国中小学推荐百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通知
国家教委、民政部、文化部、国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结合实际,把以青少年为重点的爱国主义教育落在实处,继向全国中小学生推荐百部爱国主义优秀影视片、百首爱国主义歌曲和百种爱国主义教育图书之后,国家教委、民政部
、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共青团中央、解放军总政治部决定命名和向全国中小学推荐百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这是对中小学生深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此次命名和推荐的基地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涉及历史文物古迹、革命传统教育
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等。基地内容丰富,在全国或当地享有很高知名度,是中小学生参观和开展纪念、瞻仰活动的较好场所。
为了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育人功能,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爱国主义教育是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运用基地向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是行之有效的好方法,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各地有关部门要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社会主义一代新人的高度,提高对做好这项工作重
要意义的认识;要在各地党、政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从当地实际出发,制订计划,研究措施,充分发挥这些基地的教育功能,促进学校德育工作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把组织中小学生参观百个“全国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及地方各级各类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学校德育工作计划。要把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活动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机结合,配合重大节日、纪念日和学
校共青团、少先队等各项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参观、瞻仰、祭扫以及阅读有关书籍、资料和观看有关录像等形式,使学生受到生动、形象的爱国主义教育。
有条件的地方,学校和基地可开展共建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基地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为基地的建设做贡献。
三、各地文化、民政、文物等基地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部门的领导,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加强对百个“全国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规划与建设,对所辖基地加强管理,帮助基地会同教育部门并与各中小学校建立联系,把爱国主义教育工作落
在实处。同时,要以当地被命名的“全国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龙头,搞好各地、市、县一级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评审、命名工作,带动更多的基地为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服务。
四、被命名为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和各种纪念设施等对中小学生有组织的参观要优先安排,并为他们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员、场地、资料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各基地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注重社会效益。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并挖掘潜力,通过多种宣传形式,拓展宣传的范围,加强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中小学生的宣传与教育。
实行收费参观的单位,在节、假日,特别是双休日,对中小学有组织的参观必须要有优惠措施,对中小学师生实行免费开放。
五、国家教委、民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共青团中央、解放军总政治部等有关部门将适时对百个“全国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及各地利用基地组织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以保障基地更好的为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服务。同时要加强基地间的联系,组织他们交流面向中小
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和基地建设、管理的经验,探讨新时期发挥基地育人功能的理论与实践,把以青少年为重点的爱国主义教育推向深入。
六、各基地要加强对本单位各项安全设施的检查,尤其在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及疏散通道等方面的措施要健全,有专人负责、明确职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在利用当地或附近基地开展教育活动时,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措施,尤其在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等方面,切实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附件:百个“全国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名单

天安门广场(天安门城楼、广场国旗杆、人民英雄纪念碑)
毛主席纪念堂
中国革命博物馆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
李大钊烈士陵园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
焦庄户地道战遗址纪念馆
周恩来同志青年时代在津革命活动纪念馆
华北军区烈士陵园
董存瑞烈士陵园
西柏坡纪念馆
八路军太行纪念馆

刘胡兰纪念馆
沈阳“九·一八”事变博物馆
沈阳市抗美援朝烈士陵园
丹东市抗美援朝纪念馆
锦州辽沈战役纪念馆
抚顺雷锋纪念馆
杨靖宇烈士陵园
东北烈士纪念馆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纪念馆
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宋庆龄陵园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中国共产党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
新四军纪念馆
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
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
淮安周恩来故居和纪念馆
中山陵
绍兴鲁迅纪念馆
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和皖南事变烈士陵园
陶行知纪念馆
林则徐纪念馆
陈嘉庚纪念胜地
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
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
井冈山革命博物馆
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
上饶集中营革命烈士陵园
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馆
台儿庄大战纪念馆
华东革命烈士陵园
郑州二七纪念馆
焦裕禄烈士陵园
红安县鄂豫皖苏区烈士陵园和革命博物馆
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
刘少奇同志纪念馆
鸦片战争博物馆

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纪念馆
孙中山故居纪念馆
广州起义烈士陵园
钦州市民族英雄刘永福、冯子材故居
红军长征突破湘江烈士纪念碑园
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军部旧址
琼崖红军云龙改编纪念馆
朱德同志故居纪念馆
中国工农红军强渡大渡河革命纪念地
重庆歌乐山烈士陵园
重庆红岩革命纪念馆
黄继光纪念馆
遵义会议会址纪念馆
江孜宗山抗英遗址
拉萨烈士陵园
延安革命纪念馆
八路军西安办事处纪念馆
西宁市烈士陵园
宁夏同心县陕甘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遗址
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
中国历史博物馆
圆明园遗址公园
成吉思汗陵
内蒙古自治区博物馆
吴文化博览苑
大禹陵
杭州岳飞墓
郑成功纪念馆
文天祥纪念馆
景德镇陶瓷历史博物馆
李时珍纪念馆
屈子祠
蔡伦纪念馆
都江堰
大理白族自治州博物馆
嘉峪关关城
敦煌莫高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
中国航空博物馆
中国科学技术博物馆
中国农业博物馆
天津科学技术馆
唐山抗震纪念馆
中国第一汽车制造厂厂史展室
大庆铁人王进喜同志纪念馆(含地宫)
海军上海博览馆
红旗渠
葛洲坝水利枢纽
攀枝花市“金色的攀枝花”展览馆
羊八井地热电站
引大入秦工程



199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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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三批)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海关总署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2001年第36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现公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三批),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OO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
(第三批)

序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备注
1 2620.2100 含铅汽油淤渣(包括含铅抗震化合物的淤渣)
2 2620.6000 含砷,汞,铊及其混合物矿灰与残渣(用于提取或生产砷,汞,铊及其化合物)
3 2620.9100 含有锑,铍,镉,铬及混合物矿灰残渣(用于提取或生产锑,铍,镉,铬及其化合物)
4 2621.1000 焚化城市垃圾所产生的灰,渣
5 2710.9100 含多氯联苯,多溴联苯的废油(包括含多氯三联苯的废油)
6 2710.9900 其他废油
7 3006.8000 废药物(超过有效保存期等原因而不适于原用途的药品)
8 3825.1000 城市垃圾
9 3825.2000 下水道淤泥
10 3825.3000 医疗废物
11 3825.4100 废卤化物的有机溶剂
12 3825.4900 其他废有机溶剂
13 3825.5000 废的金属酸洗液,液压油及制动油(还包括废的防冻液)
14 3825.6100 主要含有有机成分的化工废物(其他化学工业及相关工业的废物)
15 3825.6900 其他化工废物(其他化学工业及相关工业的废物)
16 3825.9000 其他编号未列明化工副产品及废物
17 7112.3010 含有银或银化合物的灰(主要用于回收银)
18 7112.3090 含其他贵金属或贵金属化合物的灰(主要用于回收贵金属)





关于加强铁路中医工作的几点意见

铁道部


关于加强铁路中医工作的几点意见
铁道部

意见
为了加快发展铁路中医药工作,针对铁路中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认真解决好以下问题: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中医事业是中国卫生事业的特色之一,铁路中医工作是铁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卫生行政领导要把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进一步学好、宣传好党的中医政策,提高思想认识,对“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医三支力量都要大力发展,
长期并存”的方针要加深理解。要从实际出发,解决中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改进本单位中医工作条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中医工作开展提供必要条件。
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专业人员要增强自己的事业心、责任感,树立自强自信的精神,全心全意地为职工家属服务,为铁路中医工作贡献力量。
(二)加强中医科的建设
要改善中医科的物质条件,充实技术力量;凡是没有中医门诊的应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已有中医门诊的应进一步提高诊治水平。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改变目前只设中医内科的状况。300张床以上和有条件的医院都应按卫生部规定(占总床数5%左右)建立中医病房(床),条件较好
的医院可适当增加。中医病房一般应单独设立,由中医科领导;床位较少也可以与其它科并在一个病区,但必须有专人负责,医护人员要相对稳定,病房(床)收容对象应根据技术、设备条件确定,不强求一致。
中医病房(床)要努力保持、发扬中医特色,要建立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制定中医疾病诊治标准。中医病房以中医诊治为主,同时要积极采用现代科学(医学)技术、设备。
(三)继续搞好中西医结合工作
中西医结合工作要有一个较稳定的骨干队伍。各医院可根据条件设置中西医结合科,或在中医科设中西医结合病庆,或在某些西医科室选择病种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不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确定专人负责,做好临床观察、资料积累和总结分析,提高中西医结合的技术水平,要采用多
种形式积极培养人才,尽快提高中西医结合工作业务水平,逐步加强这支队伍。今后,对中西医结合人员,在技术职称,晋升级别,生活待遇等方面,要按卫生部统一规定办理。
(四)加强中药管理,提高中药质量
当前,中药工作比较薄弱。各单位要根据自己存在的问题,分清主、次,急、缓,逐步改进,要加强中药管理,提高中药工作质量。
具备条件的医院,中药房可单独设置。中西药经费应有适当比例,以保证中药供应。要加快中药人员的培训,提高药品鉴别能力,提高技术素质;建立健全中药房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种炮制技术操作规程,保证药材质量。从实际出发,以科学态度搞好剂型改革。中药房工作条件
差、业务忙,各级领导应关心中药人员的工作、学习、健康,注意改善工作条件。
为了有效、合理地使用中药,要对中药处方权进行整顿,改变过去所有“西学中”人员都开中药(指汤药)的做法。除中医科有处方权的人员和中西医结合医师有处方权外,其它西医师对规定进行中西医结合治疗的病种有处方权,而对非规定治疗的病种不宜随便处方。对贵重、短缺药
品应由指定的中医师处方。
(五)抓紧中医技术队伍的培训工作
为了适应铁路中医工作的开展,各单位应抓紧中医队伍的技术培训。对学术经验丰富的老中医重在继承;对中医中药骨干,在学好中医的前提下,要为他们创造条件学习现代科学知识,培养成中医药专业的学科带头人。今后中医药人员的补充,要以中医药院校毕业生为主要来源。对未
经过正规培训的中医、药、护理人员要安排学习,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多余的人员要进行适当调整。少数单位对中医院校毕业生的使用不合理,而安排未经系统培训的非专业人员的作法应予纠正。要抓紧培养中医专科人员(如:针灸、骨伤、肛肠、小儿、妇科等专
业人才),为开设专科门诊准备条件,以逐步改善当前只有中医内科的状况。
当前,全路正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文件,铁路运输生产和改革工作的形势很好,这对卫生战线的改革将是一个有力的推动。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会议精神,以改革的精神推动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使全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出现一个新局面。



198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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